全方位密织立体“防护网” 知识产权为“江苏智造”护航

05.11.2015  09:31

  新华报业网讯 “历时6年,我们终于取得与日本株式会社久保田专利纠纷的胜利,改变了过去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由日本品牌唱主角的局面,让广大农民用上性价比最好的民族品牌产品。”11月3日,泰州现代锋陵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经理徐明自豪地告诉记者。

  金秋时节,记者在江苏各地采访,耳闻目睹了许多像现代锋陵这样凭借知识产权独步市场的生动事例。知识经济时代,江苏正密织知识产权“防护网”,为“江苏智造”保驾护航。

  “搭建平台”智力支持

  2014年8月,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收到来自厦门某企业的律师函,声称三元轮胎的6款产品侵犯了该公司的专利权。三元轮胎对律师函中的侵权指控并不认可,于是向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提出维权援助申请,江苏中心接到申请后迅速组织技术及法律专家上门实施现场援助。依照该中心援助意见,三元轮胎成功地应对了此次指控,保住自身每年至少5000万元的销售额。

  江苏五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成熟掌握日盲紫外核心技术的公司,“目前世界上只有以色列一家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我们相当。”公司总监王宏喜对记者说。正因如此,2012年,在发现美国一家知名企业比自己晚一年仍申请了类似专利后,五维电子积极寻求对策,找到了江苏中心。中心立即组织专家进行了专利相似性与稳定性分析,“除了给了我们很好的建议,还指导我们进行专利布局。”王宏喜说,尝到甜头,公司和江苏中心建立了长期援助关系。

  在江苏,类似在维权援助中心的支持和帮助下成功获益的企业比比皆是。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介绍说:“7年来,江苏先后建立了8个国家级维权援助中心并开通了12330服务热线,基本实现了维权援助体系及网络‘全覆盖’,向近2000家企业提供了免费的维权援助服务,为更多企业遨游商海保驾护航”。

  “涉外援助”助力远航

  随着江苏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发达国家凭借成熟的知识产权商业策略和诉讼经验,向我省企业屡屡发难。面对诘难,近年来,江苏企业由早些年的束手无策,转变为积极应战。

  “2008年3月,我们在美国参加工程机械展会期间,遭到世界高空作业龙头企业——赛开利公司及达克泰集团提起的侵权诉讼,主诉我们高处作业吊篮的核心部件涉嫌外观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江苏申锡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杰介绍说,公司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维权援助中心的支持下,以公司当时拥有的23项专利为依托,最终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做出申锡公司不构成侵权的判决,保住了其在美国每年不低于1.35亿元的市场份额。

  除了面对诉讼纠纷不怯场之外,江苏企业也开始勇敢出击,主动捍卫自己的“领地”。在常州市亚细亚吸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记者听到这样的故事。“2009年7月,我们发现美国沃尔玛、百思买等13家商业巨头,在大肆制售仿造我们的专利产品,于是向德克萨斯州工区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该公司总经理杨全国说,经努力最终与对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停止采购、销售侵权产品,转而向亚细亚公司采购。此举引起轰动,美、英、澳等国的15家媒体竞相报道这起“以小博大”的典型事件,“亚细亚”成了西方媒体眼中“罕见的中国企业就专利权被侵犯向美国商业巨头提出的挑战。

  企业维权时遭遇的最大障碍是成本过高,维权成本支出与收益相差太大。“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会同省财政厅设立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资金,已连续7年向21家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或达成实质性和解的省内企业提供援助资金800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在应对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的资金压力。”省专利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陈苏宁说。

  “密切协作”护驾创新

  为加强知识产权案件举报投诉工作力度,全省8个国家级维权援助中心中,有7个建立了联合工商、版权、公安等的跨部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案件转交机制,7年来向各类知识产权执法机关移交案件近600起。江苏中心着力打造一站式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探索形成“服务平台+协助执法+课题研究+合力协调”四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为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提供保障。

  今年6月,江苏辉丰化工有限公司向江苏中心递交申请,称中国农药信息网公示的农业部2015年第12批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名单中,陕西某公司登记的70%吡蚜酮·呋虫胺水分散粒剂产品,侵犯其发明专利。由于当时留给该中心的时间仅有3天半,中心启动维权援助紧急程序,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2名专家针对本案作了详细分析,最终认定争议药品落入了江苏辉丰的专利保护范围。农业部根据中心提交的意见书,撤销了对陕西某公司药品的核准登记。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创业。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会给创新和经济发展带来持久的动力。”支苏平说,近年来,全省基本形成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行运作,维权援助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行业社团等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自我救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当前,我省正在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一方面,我们要通过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激发江苏企业的创新活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要通过高效率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提升江苏企业有效应对知识产权国际争端的能力,支持更多企业“走出去”。

  本报通讯员黄红健 本报记者吴红梅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