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性侵成英儿童必修课

12.07.2015  11:15

  近年来,儿童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在世界各国频发,如何保护儿童免遭性侵再度引发关注。保护儿童,需要来自国家立法、社会机制、教育系统以及父母和家庭的共同努力。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对性犯罪者、有前科者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防止儿童性侵案发生?

  英国儿童5岁学习防性侵

  英国是儿童性侵案件的高发地之一,其中最轰动的是BBC著名节目主持人吉米·萨维尔的丑闻事件。

  2011年10月29日,萨维尔去世,终年84岁。有近4000人参加了萨维尔的葬礼,他被称作“国家偶像”。然而,就在萨维尔离世后不久,他性侵未成年人的丑闻被曝光。2011年11月,英国ITV电视台播出专题片《曝光:吉米·萨维尔的另一面》。

  媒体报道引发了“报案潮”,大约300人向警方指证萨维尔性侵。多名女性指控称,她们在未成年时曾应萨维尔邀请到BBC录音间或摄影棚观看节目,被其带到化妆间、私人休息室施暴。

  警方调查显示,从1959年起至2006年,萨维尔的性侵行为持续长达半个世纪。警方将萨维尔列为“英国历史上最恶劣的性侵犯者之一”。去年7月,英国内政大臣特里莎·梅宣布,组成“灭火行动”专家小组,就英国性侵儿童旧案展开广泛调查,重查一系列性侵、性虐儿童的旧案。这一行动已锁定1433名涉嫌性侵儿童的嫌疑人,包括200多名来自影视界、政界、体育界等的知名人士。

  在多次曝出儿童性侵丑闻的情况下,英国政府在保护儿童方面也出台了明确的法规,并且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更新。针对13岁以下儿童的性交行为一律被视为强奸行为,将被处6年至19年监禁,情节严重者甚至可以被处以终身监禁。

  根据英国“国家必修科学课程”,英国儿童从5岁开始,就在学校接受有关防止性侵犯的课程。该课程将向学生解释身体的哪些部分属于私处,不能允许大人碰触以及与异性接触应该掌握的分寸等问题,同时让他们知道在遭受性侵害的时候应该怎样求助。

  美国罪犯信息公之于众

  1994年7月29日,美国新泽西州7岁女孩梅根·坎卡在家门口玩耍。邻居杰西以带梅根看小狗为由将梅根诱拐。好奇的梅根被诱骗到杰西家里,被残忍强奸并杀害。

  经调查发现,杰西是个惯犯,曾两度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刑,但因为杰西搬迁不久,当地执法机关对此一无所知。梅根的父母在新泽西州发起了一场修改法律的运动,要求政府强制性犯罪者在出狱后向居住地执法部门登记,并将记录公之于众。

  梅根失踪89天后,新泽西州长签署了美国第一个《梅根法案》,强制居住在新泽西州内刑满释放的性犯罪者向州警察登记。1996年5月17日,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梅根法案》,随后该法案在美国各州普及。

  《梅根法案》规定,为避免有犯罪前科者出狱后继续危害社会,警方会录取强奸犯的指纹、气味和DNA等资料,并永远存档保留。2004年,《梅根法案》进一步修订:性侵儿童的罪犯,假释期间须佩戴手腕警告标志与电子追踪器。若一人曾犯案两次以上,出狱后还必须每3个月前往警方接受问询,甚至胡须、发型等体貌特征有所改变时,也必须及时向警方报告。

  这种报备义务期限至少在10年左右,甚至可以永久有效,未及时报备属重罪。州政府将建立统一的资料库,将这些罪犯的姓名和住址等资料公之于众,民众可随时通过电话和互联网查询。

  在佐治亚州、华盛顿州、北卡罗来纳州等地,性犯罪者还被禁止靠近儿童聚集场所,不得在距学校、教堂、公园、滑冰场或泳池300米的范围内工作或生活,违者立即逮捕。

  日本禁止持儿童色情图片

  2007年,日本媒体曝光了一起小学教师性侵儿童案件,令日本社会震惊。时年43岁的森田直树是广岛县三原市内一所公立小学的教师陆续在空教室、私家车内等地对数十名女童实施强奸、猥亵等犯罪行为。

  据日本媒体报道,森田直树被起诉的罪状有95起,包括46起强奸、13起强制猥亵、13起触犯《儿童福祉法》行为。法院最终判处森田30年监禁。

  此案发生后,广岛县教育委员会采取了设置儿童专用咨询电话、配置专门咨询员、将教室玻璃一律替换成透明玻璃、严禁教职员与儿童电话联络等措施加强应对。自2007年起,日本警视厅委托民间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匿名通报热线电话”,鼓励市民打电话匿名投诉儿童受虐待案件。

  在日本,援助交际常常导致性犯罪。1999年5月,日本颁布了《买春儿童、儿童色情处罚法》,用以保护儿童防止性榨取以及性虐待儿童。其中规定,如果通过金钱让未满18岁的儿童提供性服务就被看成是“儿童买春”行为。

  2011年与2014年,在森田直树案被曝光后,日本两次对《买春儿童、儿童色情处罚法》作出修订,进一步禁止为满足自身癖好或好奇心持有18岁以下儿童色情图片或视频,违反者将被处以有期徒刑或罚款。

  日本各地方还根据自身状况制定了保护儿童性权益的地方法。这类专门条例规定,对居住在本辖区内的有儿童性犯罪前科者,在服刑结束后一定年限内(一般为5年),有义务向政府申报本人姓名、住址、年龄、联络方式、罪名、刑期等内容,不报者将被处以最高5万日元罚金。

  德国自愿“阉割”可换减刑

  2010年3月,德国特里尔教区神职人员性侵害儿童的丑闻被曝光,20名神职人员涉案,这起案件算得上是德国近年来发生的最轰动的性侵儿童案。

  德国特里尔教区在上世纪90年代就曾曝光过3宗神职人员性侵害丑闻,2000年后又有4宗被揭露,罪名包括对儿童性侵害和非法下载儿童色情资料。其中,3名被告被判刑,其余涉案人员都被禁止参与涉及儿童和青少年的工作。

  心理学家研究证明,性侵害罪犯在被释放后还会第二次、第三次走上同样的犯罪道路。单靠刑罚,难以阻挡犯罪。基于此种情况,捷克、波兰、俄罗斯等国家都有对儿童性侵惯犯实施化学阉割的做法。所谓化学阉割,主要是指通过注射雌性激素和抗抑郁药物,降低性冲动。

  德国允许性犯罪者自愿选择是否通过外科手术进行“化学阉割”。作为减刑假释条件,德国可对恋童癖罪犯实施药物治疗。

  2011年,德国实施了“全国预防儿童性侵行动”,设立多个防止儿童遭性侵的网站,旨在让孩子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及时求救。这些网站主要面向8至12岁的孩子,分为“你的权利”、“你的知识”、“你的问题”、“你的帮助”等栏目。

  在“你的知识”栏目里,有许多关于性侵防护知识。比如,“在德国,法律对性侵儿童的定义,不单指成人与儿童身体隐秘部位的接触,非身体接触的行为也属于性侵,如向孩子裸露性器官,展示或与其一同观看色情书籍、电影,拍摄和传播儿童色情片等。

  (张婷)

原标题: 防性侵成英儿童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