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检察:预防创新成果获好评

04.06.2016  02:08

  6月1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一行六人在戴卫东副主任的带领下,对该县检察院2014年以来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视察。在视察凤凰(阜宁)文化广场工程建设工地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工地讲堂”“九个一”活动现场和“陈刚预防工作室”后,马不停蹄地到该院三楼西会议室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汇报、座谈会。

  会上,视察组一行对该院上述两项创新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工地讲堂”、“陈刚预防工作室”在市县有影响。最近两年,对相关做法进行了完善和提升,社会效果不断显现,起到了非常好的促进作用。

  为确保阜宁凤凰文化广场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工程质量的优质高效、工程资金的安全运转,把职务犯罪发生率降低到最小程度。该院专职预防人员会同县新华书店在阜宁凤凰文化广场工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地讲堂”“九个一”系列预防活动。一是“播放一次警示教育电教片”。在阜宁凤凰文化广场工程项目部门前,该院专职预防人员组织阜宁凤凰文化广场工程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及其它工程监管人员,工程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工程质监及监理人员等,观看一次县邮政局派出的“预防邮路”广告宣传车播放的有关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警示电教片;二是“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即在该部会议室,由该院专职预防人员为上述受教人员上一堂生动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课;三是“组织一场法律咨询”。该院会同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及县安监站相关领导在授课现场,就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有关劳动维权方面知识、建筑安全方面知识组织一次法律咨询;四是“发放一份《建设工程遵纪守法告知书”。授课结束后,专职预防人员向被授课人员每人发放一份《建设工程遵纪守法告知书》,明确工程建设应遵守的法纪条规,予以警示;五是“发放一份《工程建设廉洁监督卡”。授课结束后,专职预防人员向被授课人员发放《工程建设廉洁监督卡》,要求大家就卡中有关“单位(本人)在工程建设中廉洁自律情况”和“工程建设中有无违规问题”两项内容进行如实填写。在工程结束后,按实发数进行回收,并就收集到的信息作出相应的处理和警示;六是“发放一张检察官联系卡”。该卡向被授课人员发放,卡上记有专职预防人员的姓名、办公地址、联系号码、电子信箱等信息,随时接受被授课人员法律咨询和有关职务犯罪线索的举报;七是“树立一块警示牌”。在工地现场树立一块“高质、高效、安全、清廉建设阜宁凤凰文化广场”警示牌;八是“树立一幅廉政公益广告牌”。为帮助施工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在工地上树立一幅“行贿与受贿同罪”、“走好人生每一步”廉政公益广告牌;九是“组织一次建筑安全检查”。在建设单位和安监部门的组织下,专职预防人员从预防渎职犯罪角度出发,参与检查工地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如有无设置安全网,施工人员有无配带安全帽等),对发现的问题由建设单位和安监部门通过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及时予以纠正,以防安全事故及渎职问题的发生。目前,“工地讲堂”模式被写进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扩大)会议主题报告,被列为县“诚信守法进万家”十项活动之一。其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市电视台、《盐阜大人报》等报刊媒体宣传报道。

  另悉,2012年以来,该院着力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打造“人民防线”,提升预防工作实效,创立“陈刚预防工作室网络加实体双品牌建设”,以此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打造“人民防线”,提升预防工作成效,形成独有的亮点、特色,扩大该院社会公信度和美誉度,建立对外新的文明示范“窗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该室具体工作内容,一是对外受理建筑、市政、机电设备制造、金融等部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并查询,同时对相关人员开展预防提醒和教育;二是对外公布预防咨询热线,受理并及时解答相关法律咨询;三是在开展专项预防中发现的职务犯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式警醒;四是受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提出预防事项给予帮助;五是结合职务犯罪案例,对相关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风险研判;六是与全县110多家预防网络成员单位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七是在正义网设立的“阜宁检察”外网上链接“陈刚预防工作室”,通过此平台,及时将本院及兄弟单位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果和经验公开、透明地展示在网民的面前;将廉政宣传短片和廉政公益广告上网,让网民点击播放,打造网上预防宣传平台,为该院联系基层群众开辟新的渠道等等。2014年2月22日,该室被县文明委评为县“十佳文明诚信服务品牌”。2015年,该室被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市第二批“精神文明优质服务品牌”称号。(张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