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长徐华明专题阐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1.12.2014  12:4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新常态,谋划好2015年各项工作,近日,阜宁县委县政府召开2015年度工作研讨会,县长徐华明在会上专题阐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近年来,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县政府连续9年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坚持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今年率先在全省县市区中公布行政权力清单。但我们更应该看到我县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够。机关干部中普遍存在法治意识、规矩意识、规则意识未能入心入脑,坚持依法办事、依章办事、依规办事的力度不够,一些部门依法行政停留在嘴上的多,落实到行动的少。二是法治能力欠缺。普遍存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足,遇事没有找法、找依据,化解问题也没有运用法治的手段,致使一些问题处理留有隐患。三是行政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没有计划性,经常出现发文件很急,对文件的前期调研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做的不到位。四是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偏大,存在乱执法、执“人情法”、执“私法”等现象。五是政务公开力度不够。权力运行不够透明,接受监督不够。
  2015年阜宁县政府各项工作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点位置,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阜宁实际情况,从打造四个重点,抓实六项工作入手,着力打造阜宁法治政府建设的特色和亮点。
  一、做好四个重点:
  1.各层各级学法用法常态化。从政府层面,坚持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坚定不移,推行一月一学法;从部门层面,推进部门、镇区、街道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化,加大考核力度,推动部门、单位熟悉运用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从执法人员层面,对2500多名执法人员,开展资格审查、学法培训、考核上岗等活动,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从普通群众层面,开展“诚信守法进万家”、文艺巡演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
  2.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合法化民主化。在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的基础上,推动重大民生决策邀请群众参与制度化,推行群众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讨论民生问题的会议。
  3.政府服务特色化便民化。围绕打造“阜宁帮办”品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要求,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现部门进驻、项目集中、授权到位三个100%;大力推进容缺预审制度,开展容缺预审量化,列出可容缺的材料清单,将容缺预审清单化、条目化,增强容缺预审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同时,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争取明年底前建成便民服务体系。
  4.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文明执法作为阜宁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推进。建立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在交运、国土、卫生等部门探索实施,优化执法流程,严格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在公安、环保、药监等部门率先开展,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探索和推行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复议文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成好六大任务:
  1.转变政府职能。抓好已出台的《阜宁县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办法》的落实,在今年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明年公布行政审批清单、收费清单、政府部门资金管理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2.成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以法制办为主体,吸纳相关专家、律师参与,为县政府决策提供评估建议。
  3.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在城建、林牧渔业等部门推行综合执法试点,整合执法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4.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县政府、县政府办文件的基础上,推进政府各部门文件上网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5.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部门主要负责人无特殊情况必须出庭应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败诉的行政案件,严格问责。
  6.主动强化接受监督。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政府工程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杜绝暗箱操作和人为因素影响。加强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努力打造阳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