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设立“安置房超市”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

17.12.2014  13:30

 

为更好地推进城市建设工作,保障民生住房问题,促进阜宁县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快征收安置进程,实现征收安置工作“零过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住房需求,有效减少社会矛盾,经过深入调查并广泛调研,阜宁县设立“安置房超市”,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为全面做好“安置房超市”工作,阜宁县严格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房秩序,让被征收户选择到自己比较满意的安置房,做好房源分批次公告,公告房源时,同时公告价格、选房对象的选房顺序、选房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统一编排“安置房超市”选房顺序,始终坚持对象与房源1:1.1选房轮候原则。

为保证“安置房超市”有序运作,阜宁县严格设定安置房超市的初步运作模式。一是成立安置房价格审定小组。安排专门人员成立价格审定小组,负责与各开发企业洽谈团购价格和各征收安置点重置价的确定。二是排查安置台账。对县城范围内已拆未安和近期准备征收安置的对象进行排查,分区域统计,建立台账,作为团购的参照和依据。三是先行启动试点。对团购意向迫切和团购价格较低的开发楼盘,可以启动一到两个小区,先行团购部分商住房进入超市,确保安置房超市的顺利推进。四是确定超市地点。安置房超市放在该县住建局,进行公示,让被征收户按规定程序自主选房。(孙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