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设立“安置房超市”实现安置“零过渡”

28.05.2015  12:18

 

为了实现房屋征收安置“零过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阜宁县设立了“安置房超市”,着力解决房屋征收安置过渡问题。具体做法是:由有关部门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开发楼盘中团购部分商品房和政府各类存量房源,组建成“安置房超市”,对照征收地段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对被征收安置户进入“安置房超市”安置进行审定,被征收户在“安置房超市”中选择符合自己意向的商品房。

在现有政策与“安置房超市”的衔接上,阜宁县出台了对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部分每平方增加200元补偿费的奖励政策。河北老城按照现行补偿政策安置,实行市场化评估,实行市场化安置;城南新城及城郊结合部实行划片区安置。被安置户选择政府托底安置房的,则按照该地段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选择“安置房超市”安置的,则以安置面积为基础,按征收安置的区域确定与市场价格衔接的重置价进行换算,实现新老安置政策的对接。

为了保证“安置房超市”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房秩序,阜宁县严格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做好房源的分批次公告。将“安置房超市”放在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告价格、选房对象的选房顺序、选房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统一编排“安置房超市”选房顺序,严格遵循选房轮候原则,按照选房房源与安置房源1:1.4,选房对象与房源1:1.1的原则确定每个批次选房对象名单,让被征收户选择到自己比较满意的安置房。

在运作过程的监管上,明确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成立价格审定小组,负责与各开发企业洽谈团购价格和各征收安置点重置价的确定。对县城范围内已征收未安置和近期准备征收安置的对象进行排查,分区域统计,建立台账,作为团购的参照和依据。对团购意向迫切和团购价格较低的开发楼盘,该县启动一到两个小区,先行团购部分商住房进入超市,确保“安置房超市”的顺利推进。明确房屋征收办、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结算、网管工作,并认真做好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清算工作,及时发放安置房钥匙,确保“安置房超市”运作中的每个环节都环环相扣,切实保障被征收群众的切身利益。(周雪山 何迎九 陆茵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