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六项注重”推进夏粮收购工作

29.03.2016  13:41

面对今年小麦商品量大、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仓容严重紧缺、在库托市粮仍然销售不畅等问题,阜宁县粮食局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夏粮生产、收购形势及存在的问题,突出做好“六项注重”,推进夏粮收购工作。

一、 注重广泛宣传政策。 夏粮收购前,在县26个电视频道循环滚动播放托市收购政策;在“阜宁粮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托市收购库点名称、分布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在《阜宁报》上公布托市质价公告;在各托市收购库点统一安装宣传橱窗,集中宣传收购流程、收购准则、服务承诺等内容;与各镇(区)协商,帮助向农户发放托市质价公告宣传单,并利用村广播站播放托市收购政策信息,使广发农民朋友及时了解国家惠农政策。同时,做好舆情引导,主动邀请县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宣传报道小麦收购形势、质量要求、仓容状况等,引导农民正确判断市场行情,理性卖粮,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掌握舆情主动权。

二、注重增加收购仓容。 一是加快新仓建设。加快5万吨仓容建设项目进度,力争部分仓容投入夏粮收购。督促凤谷1万吨和古河0.9万吨新库建设进度,确保夏粮收购前投入使用。同时,申请县政府出资1000万元,新建钢板仓5万吨。二是抓紧腾仓并囤。申请县政府同意提前轮出7000吨县级储备稻谷。对在库托市粮,采取加大销售出库考核力度和免收客户30元/吨出库费用的促销办法,抓紧腾仓并囤,争取再腾出1万吨仓容。三是争取租赁仓容。对社会仓容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托市收购要求的,争取通过租赁的方法纳入托市收购仓容。四是协调收购仓容。积极协调中粮米业1万吨仓容、人和米业2.5万吨仓容参加托市收购。

三、注重拓展购销模式。 一是建立粮食共同担保基金。协调县政府增加500万元共同担保资金,使粮食共同担保基金达到2000万元,提高国有粮食企业自营收购能力。二是积极寻求即购即销业务。主动与华粮、中粮、益海嘉里等粮商联系,洽谈即购即销业务。目前已洽谈成功3万吨业务。三是签订定向收购合同。主动与县种粮大户及家庭农场对接,签订小麦定向收购合同,并承诺按托市价或高于市场价进行收购。夏粮收购期间,开通绿色通道,免排挡,随到随收,切实稳定人心,消除社会不安定隐患。

四、注重规范收购库点。 一是规范收购现场。规范好现场售粮车辆秩序,库点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统一标识,有条件的要统一着装。所有库点必须设有纳凉场所,免费提供茶水,有条件的提供简餐。二是规范收购流程。在所有托市收购库点安装了信息化收储系统和可视化监控系统的基础上,继续推行“一卡通”,全面实行非现金结算,杜绝打“白条”、压级压价、二次开票等现象,让农民售“放心粮”、“满意粮”。

五、注重积极助农售粮。 一是提供整晒烘干服务。有场地的库点免费为农民提供整晒服务,有烘干设备的库点按成本价为农民提供烘干服务。二是提供市场销售渠道。主动与种粮大户及家庭农场对接,对符合质量标准的小麦,按托市价收购入库,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帮助提供市场销售渠道。

六、注重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落实“五包”责任,严格执行托市政策。对托市收购库点实行片区包保责任制,落实“五包”责任,即包收购数量真实、包入库质量达标、包政策落实到位、包矛盾协调处理、包资金使用安全。将托市收购库点按区域划分为片区,每个片区明确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包保负责人进行面上巡查,每个托市收购库点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包保责任人驻点检查,对托市收购行为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托市收购政策执行到位。所有包保人员均向局长递交责任状,实行监管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包保负责人交纳10000元保证金,包保责任人缴纳5000元保证金,严格考核奖惩,一包到底,同奖同罚。二是联动执法检查,稳定收购市场秩序。约请县公安局、交运局、物价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修订《粮食收购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执法时间、内容、区域及要求等,对各类收购主体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规收粮、损农害农行为,规范好全县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发挥好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三是及时受理举报,方便农民就近维权。设立专门投诉举报热线,在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及收购现场公布局长、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明确专人24小时受理咨询和举报,要求受理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核实、检查、处理和反馈,将矛盾解决在现场和萌芽状态,同时及时回复县“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工单和县网络发言人网帖,使群众满意率达100%。

建议:

一是协调政府同意由县国投公司担保,允许社会仓容参与托市收购,弥补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仓容不足。

二是协调政府在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专项补贴资金,托底销售在库托市粮。

三是尽快调优种植品种,进行基地规模种植,实行订单收购,提高小麦市场竞争力。

 

阜宁县粮食局孙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