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牵头六部门会签刑行衔接实施办法并举行座谈会

28.09.2022  1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不起诉案件刑行衔接工作,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6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完善不起诉案件刑行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并开展了座谈交流会。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舜治、各会签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第五检察部全部人员参加会议。

  江舜治介绍了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随后7家单位举行了会签仪式,就刑行衔接工作机制达成了共识。

  座谈会上,各单位一致认为实施办法实践性强,能够有效弥补目前刑行衔接工作的盲区和短板,希望进一步加强协作,细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江舜治指出会签实施办法目的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形成刑行衔接工作闭环,共同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他恳请行政机关一如既往支持检察工作,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刑行衔接工作纵深发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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