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宝应检察服务江淮生态大走廊

09.09.2017  09:33

  今年以来,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结合全省“263”专项整治行动、“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找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联合该县环保、水务等7个部门出台《服务和保障宝应县“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的意见》,不断搭建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主动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保驾护航。近日,该《意见》受到宝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

  专项预防精准发力

  该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对“城市河道改造”、“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等15个“263”专项整治项目开展专项预防,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4月,该院联合县环保、国土等7个部门出台《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精准预防协作办法》,切实做好深度调研、预防跟进、风险防控等举措,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7月,联合中铁19局连镇铁路项目部签定《检铁协作意向书》,明确预防协作事项并就环境保护与廉政风险防控开展警示教育讲座。紧盯全县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常态化走访县开发区国际学校二期工程建设,协助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法律触角精准对接

  该院严格制定检察机关落实政策措施清单,明确非法围湖养殖、非法捕捞、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打击重点。4月,通过走访,督促公安机关对一起私自掩埋工业废料近400吨污染环境案及时立案。依托“两法衔接”机制,利用涵盖全县42家行政执法单位信息共享平台,深挖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线索,保障宝应这方水土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龚明涛、赵冯羚)

检察蓝助力绿色发展 江苏基层依法履职保护生态环境
   惠山检察建议促荒地复耕   “现在荒废检察院
聚焦山区资源保护 盱眙检察“四色”举措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两次关于林木修复的检察建议、两起公益诉讼、补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