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长江·说检察·看发展] 张家港:“组合拳”护航港口生态
7月20日上午,张家港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来到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就查处发生在长江水域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交换意见。惠涛摄
7月20日上午,本报“走长江·说检察·看发展”采访组抵达江苏省张家港市。
张家港是长江下游南岸一座新兴的现代化港口城市。近年来,张家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赢得了一张张亮丽的“名片”:全国百强县前三甲、全国首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城市、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
记者经采访发现,张家港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当地检察机关在守护这片碧水蓝天中着实出了不少力。
打击犯罪,推动淘汰落后产能
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查办案件是重要手段和主要途径。
只要没有办案任务,张家港市检察院反渎局的干警都有一个习惯,就是“上网+读报”。“这是我们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动态的重要方式,可不是在‘不务正业’。”张家港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钱学明笑着说。
2011年,张家港市启动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政府确定了技术装备落后、环保安全隐患较大的七类重点淘汰的企业,并对关停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影响范围广、补贴力度大,关系生态文明建设,检察服务必须策应而动。”钱学明回忆说。
通过看书、读报、查阅文件,检察干警们学习了全市有关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政策、法规,掌握了各级财政补贴、奖励的发放标准、流程等信息。他们还利用下访巡访机会,走到群众身边,了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补贴发放情况、实际淘汰成效等。
“我们发现,一些产能落后企业表面上申请关停、领取财政补贴,实际上换个地方另起炉灶、继续生产。”在一次巡访中,群众不经意的一番话,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
经过对这一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和初查,少数监管人员在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过程中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浮出水面:有的监管人员与产能落后企业相互勾结,在认定企业资格、发放补贴上大开“方便之门”;有的监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企业申报的淘汰设备不经过审核、查验,就直接纳入补贴范围,造成公共资产损失。最终,该院立案侦查了张家港市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顾某、某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张某受贿、滥用职权等案件。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张家港市检察院还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贴机制亟待完善》报告。市委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对淘汰落后产能补贴机制进行专项整顿和完善,并举一反三,对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机制进行检查完善。
立案监督,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说不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脱节、法律威慑力不够等,这是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通病”,张家港也不例外。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积极响应最高检的号召,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契机,积极梳理和排查监督线索,重点监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张家港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寇建坤介绍说。
2015年,张家港市检察院派驻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检察官办公室干警了解到,长江禁渔一个月以来,张家港渔政监督大队查处了4起非法捕捞案件,其中一起使用了明令禁止使用的电捕鱼手段。
“得知这一情况后,我们随即与渔政监督大队联系,督促其及时将该案移送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寇建坤说。
2015年5月5日,张家港渔政监督大队将一起非法使用电捕鱼手段捕鱼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移送给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苏州分局于当日进行了立案侦查。
寇建坤介绍,由于此案是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办理的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侦查人员缺乏相关的办案经验,张家港市检察院随即指派侦查监督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重点调取犯罪嫌疑人的捕鱼区域、捕鱼工具、捕鱼方法及主观故意方面的证据,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办理。
通过检察机关对这起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公安机关进一步明确了此类案件侦查取证的方向和重点。2015年5月9日,张家港市检察院又监督指导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成功立案另一起使用电鱼方法捕鱼的同类案件。
公益调查,催生全省首个危化品运输监管平台
为给宜居张家港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张家港市检察院除依法履职呵护蓝天碧水外,还积极投身公益调查,为生态文明建设建言献策。
2013年,张家港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该市保税区作为江苏省重要的危化品生产、储存基地,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清洗现象较为突出。
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陈俊向记者介绍,危化品运输主要使用槽罐车。运输危化品后,槽罐车的槽罐里往往会遗留化工原料的残液,需要定期清洗。而清洗槽罐车涉及到危险废弃物的处置问题,因此应当交由经过审批的具有资质的专业清洗机构进行清洗。
但在实际中,不少槽罐车车主为图省事、降低成本,选择前往不具备资质的违规清洗点清洗槽罐。“违规清洗危化品运输车辆,不仅污染空气和水体,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陈俊补充说。
陈俊向记者解释,这些清洗点采取自配小锅炉熏蒸或者直接用水清洗的方式,对清洗、熏蒸时所排放的气体及液体没有设置污染防治设备,废气、废水不经任何处理就随意排到地表或者排入河道、窨井,对周边空气和水体造成污染。
违规清洗点同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比如有的未经检测批准违法使用锅炉等压力容器,存在爆炸危险;有的采用熏蒸等清洗方式,容易引发爆炸或中毒事件;有的把装有危化品残液的塑料桶、柴油桶随意堆放,带来消防隐患。
“他们的行为还可能引发违法回收危化品行为,衍生出一系列隐患。”陈俊介绍说,违规清洗点通常通过回收危化品残液牟利,这就给那些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非法侵占承运化工品提供了销赃渠道。
对此,张家港市检察院开展了公益调查,撰写了关于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清洗的调查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供决策参考。很快,报告引起了市委书记的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及整治方案。
随后,张家港保税区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开展了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整治“百日行动”。
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还及时研发了全省首个实时监管综合性信息平台,通过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在市内主要路口设置卡点,配备GPS,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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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检察院是检察系统的老先进。上世纪80年代后期,该院结合查办乡镇企业中的职务犯罪,提出的“打击、保护、服务、促进”八字方针,被最高检推广,《人民日报》以头版头条予以专题报道,并专门配发了评论员文章。此后探索实施个案预防“五个一”制度,再次被最高检推广。该院1998年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2005年被评为首届“全国十佳检察院”;2009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1年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