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万里长江生态新图景 江苏“检护长江亲源行”邀请代表视察

10.07.2023  08:58

长江水更清了,漂浮的油花不见了!”“上下天光,一碧万顷,范仲淹笔下的景象似乎就在眼前!”7月5日至6日,12名省人大代表在视察长江南通段港口岸线环境整治工作时,看着清澈的江水,不禁发出感慨。

为进一步汇聚长江大保护工作合力,江苏省检察院组织扬州、泰州、南通、盐城等地省级人大代表,开展“检护长江亲源行”活动,对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协同共治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联合开展调研。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分党组成员祝宝来、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俊、南通市检察院检察长恽爱民等出席活动。

代表们先后考察了长江南通段港口岸线整治、水源地保护,五山片区沿江生态修复、景观功能再造等情况,在如皋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实地感受了检察大数据监督工作成效。在随后的座谈中,代表们对检察长江大保护工作纷纷点赞,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上下一体的制度优势,不断拓展区域协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宣传教育警示,通过以案释法帮助公众形成保护环境的共同意识等意见建议,为检察机关接续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提供路径和思路。

长江大保护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人大权力监督协同联动的重要“共振点”。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将“抓实长江大保护,守护好长江生态环境”作为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扛稳抓牢,为守护一江碧水、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为破解“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流域治理难题,省检察院下发《进一步推进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对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拥有机动管辖权,在实践中积极拓展,在太湖、洪泽湖、大运河、东黄海、灌河等流域均设置机动管辖检察院。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中信息难共享、问题跨区域难等问题,与上海、浙江等地检察机关建立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管辖协作等跨省际协作机制,从长江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持续深化内外协作配合,建立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内外协同履职机制、社会助力工作机制、大数据赋能工作机制等,构建生态保护合力。通过公益诉讼办案,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35个,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00余公里,推动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