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获批 尝鲜自贸区政策

16.05.2016  07:44

  国家发改委官网5月3日披露《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已上报国务院。时间刚过一周,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传来消息:《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审批通过。

  国务院常务会议“剧透”了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首要一条是打造改革新高地。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的成熟改革经验,在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金融、土地、产权交易等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开展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合作。

  “将自贸区的政策扩展到长三角,这个推进速度比我们预期得要快。这是第一个引入自贸区改革经验的城市群。”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发展战略处处长、研究员高辉清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说。

  长三角城市群能第一个“试吃”,或与其经济发展状况和地理位置休戚相关。

  高辉清表示,长江经济带是我国唯一一个贯穿东中西部的纽带,在连通国家大通道和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该区域人口和经济总量超过全国的40%,经济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会议还提及了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的其他目标,比如,在扩大开放方面,要大力吸引外资,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区,推进贸易便利化;在产业发展方面,要强化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制药、汽车、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业关键领域创新,发展金融、研发、物流等现代服务业。

  高辉清分析称,规划一大亮点就是明确提出“带头发展新经济”。新经济具有集群效应,可以形成东中西部完整的产业梯度转移,并在产业迁移过程中优化资源配置。

  会议提出,长三角城市群要发挥上海中心城市作用,推进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宁波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和长江黄金水道为主通道的综合交通体系,促进信息、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其实,长三角城市群只是未来城市群大部队中的一员。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安排,未来五年要建设19个城市群,分别为: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提升山东半岛、海峡西岸城市群开放竞争水平;培育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发展壮大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引导北部湾、晋中、呼包鄂榆、黔中、滇中、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城市群发展,形成更多支撑区域发展的增长极。

  这项部署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已经展开,国务院在今年2月和4月分别批复了《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和《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5月份再次批复《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而据国家发改委透露,北部湾、中原等城市群规划已经被纳入年度工作安排。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秀山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三角城市群在制度创新、产业分工等方面可以积累经验,为珠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的发展提供模板。

  他指出,城市群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现代化。

  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部署了促进消费品工业升级,措施主要围绕三点: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其中提到,完善市场准入,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及目录和不合理收费,严格安全、环保、能耗等条件;推进国内消费品和国际标准对标;建立企业黑名单、惩罚性巨额赔偿等制度。

  会议决定,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将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报建审批事项由65减至42项。对保留审批的事项,要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或在线平台,便利企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