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财政全力支持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

04.05.2015  16:37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镇江市抢抓机遇加快破解发展瓶颈、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镇江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人才投入,努力完善支持创新的财税政策,全力支持打造镇江创新驱动“新引擎”。
  大力推进深化科技人才项目和资金改革。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对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加快推进科技项目分类管理,会同科技部门密切关注和跟踪顶层设计,按照合理配置和衔接中央、省级项目的原则,突出市场导向类项目企业主体地位,明确各类项目的功能定位和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推进科技人才项目预算和支出管理改革,充分尊重科研智力投入,积极推动落实股权激励和成果转化奖励政策试点,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积极配合建立科技计划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统一管理平台,逐步将优化整合后的市级计划纳入平台集中管理,防止重复交叉,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加快人才专项资金改革,落实人才专项资金改革实施意见,调整使用方式,大幅提升股权投资、委托贷款等财政资金有偿使用比例,提高人才资金使用效率。
  落实支持“先行先试”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大力支持镇江国家高新区营造一流环境,聚集一流要素,形成一流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整合各级、各类扶持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高新区“先行先试”的财税政策,配合建立完善镇江相关政策扶持体系,确保相关财税政策落到实处,争取利益最大化。认真研究现行财政体制下市对国家高新区的财力补助支持政策,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落实市级年度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指导和配合高新区建立符合国家分配政策要求的财政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高新区科技金融、人才服务等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扶持力度,支持高新区创新服务机制,突出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和重点项目,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和集聚。
  进一步创新财政投入机制、优化投入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聚集。积极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扩大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引导商业银行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周期和“轻资产”特征创新信贷产品,突出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创新创业企业和“331”人才项目的扶持力度,将更多资金用于创新创业孵化,通过建立孵化园、孵化基金的模式,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推动建立涵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大型仪器、实验检测设备共享平台建设,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和校企协同创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初创期创新创业企业和“331”人才项目的研发需求,降低企业初始投入成本和研发成本,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投入,支持完善以市科技金融中心为载体的科技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加快构建科技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积极发展投资咨询、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建立完善市级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偿等多种形式,引导创业投资投向初创期企业和创新创业项目,加大对各类风投机构、创投机构和基金经理人的激励力度。积极研究和实施对全市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的税收激励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市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完善各项配套保障措施,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综合优质服务。

来源:镇江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