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诉状送进门登记便立案

07.04.2015  10:43

  □口述:王应昌整理:本报特约记者娄银生本报通讯员钱晓龙史元昭

  我叫王应昌,今年65岁,在镇江的环卫公司里做一名环卫工人,负责新区大港街道马路上的保洁工作。

  2014年9月28日上午9点多,我在公司安排的通港路上做保洁时滑倒受伤。医生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做了右侧全髋关节置换术,花费44000元,公司帮我垫付。医疗结束后经法医鉴定构成九级伤残。我向公司讨要损失时遭拒,经人提醒准备到法院打官司。

  农村人重乡情、好面子,以前我有事都是找村里帮着解决,从没上过法院。今年3月25日这天上午,我来到开发区法院。当时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内人不多,排在我前面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用了前后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办好立案了。

  来法院立案前,我不放心特地先到法院咨询过一次。因为一个远房侄子跟我讲,现在打官司的人太多了,得条条杠杠审查,立上案不容易。他去年和媳妇闹矛盾,媳妇从他家里搬到外地租房住。到媳妇租房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要他提供证据证明媳妇在这里居住超过一年。到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这边法院说,媳妇不在这边居住不能立案。我不懂法,告公司我也想了很久。告不赢的话,不说伤残赔偿拿不回来,工作也没法做。那次,接待我的书记员姑娘说,只要填个诉状材料就可以立案。我事后知道她叫方洁,她告诉我说,告公司是经常的事情,要是告赢了,法院的判决就必须遵守,公司跑不掉,拿到钱没问题。回去后,我就请人写了个诉状。

  这会轮到我了,还是方洁姑娘看了下我的材料,很快作了登记就立案了,让我交了545元说是诉讼费,便给了我一份案件受理通知书。就这么快,比前面要抚养费的那一位男子还快。见我很是意外,方洁说,现在审查改成登记制,案情急的话还有“绿色通道”,不仅立案快,而且审理也特别快。

  我走出法院的大楼,想想现在打官司怎这么简单?法院的服务还真是没说的,案件不费口舌、不耗时间就立上了,所以我对打赢官司要到钱增添了信心。

  链接:4月2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召开立案登记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立案由审查制变为登记制的司法改革工作情况。

  据介绍,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人民法院“立案难”的问题,2014年初,该院就开始探索立案登记制度。自去年12月20日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以来,共立案登记1573件案件,比去年同期1258件上升了25.04%,平均立案时间减少了60%以上。今年以来,仅有4起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无一起因“立案难”问题的投诉。

  该院在实行立案登记制度的全流程中,还加强了书面的规范化,针对案件受理、不受理或修改补正诉状内容的,都采用书面的裁定、告知或答复方式,改善了以往案件审查制度的不规范状况,确保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该院规定,对所有的起诉全部予以登记,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向起诉人出具注明收到起诉材料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在裁定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杜绝了无缘无故拒收当事人诉状现象的发生。

  镇江开发区法院还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完善流程管理,方便案件查询和法律咨询,切实架起了百姓和法院、法官之间沟通的桥梁。

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