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三提升”

13.01.2017  04:35

去年以来,镇江市司法局围绕刑罚执行标准化、监督管理信息化、教育矫正科学化、工作队伍专业化、基础保障常态化等目标,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提升。 坚持编印《工作手册》,指导规范业务工作。丹阳市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挂牌攻坚,丹徒区“五到位”规范审前调查,润州区出台“七个严禁”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确保“结构化监管机制”常态化、规范化运作。与市检察院、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卫计委联合出台了《镇江市关于规范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病情复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在全省率先规范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病情复查工作。

二是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提升。 集中力量,抽调专门人员对全市社区矫正信息数据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市(区)一清单”逐一进行通报,限时整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成功率提高到90.7%。积极推进现代化监管手段的应用,在全市探索使用了“12348”社区矫正自动语音汇报系统,在丹徒区试点使用“电子腕带”。

三是专业化建设取得新提升。 京口、润州和镇江新区加大了社区矫正执法力量的配备,其中镇江新区已有4个司法所社区矫正专编人员落实到位。句容新招录12名专职社工,已经培训上岗。润州区试点聘请了11名行风监督员。丹阳市在各镇区开展矫正“反向监督”风险防范活动。市局举办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培训”,邀请了全国知名学者、省厅矫正局领导等资深专家进行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