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区计生委原主任等5人涉嫌职务犯罪被查办

12.12.2016  15:02

  日前,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对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主任于卫东及其妻子陈霁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于卫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陈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11年至2015年间,于卫东利用担任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局局长、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药品销售、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与其妻子陈霁共同收受他人贿赂的人民币共计121万元,被告人于卫东单独收受他人贿赂的人民币、购物卡、手机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9288万元。

  【扬州广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党委书记兼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尤家祥被立案侦查】

  近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扬州市广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党委书记兼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尤家祥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党总支副书记章小军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日前,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党总支副书记章小军以涉嫌受贿罪向泰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水口村党支部原书记郑帅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一审判决】

  近日,由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铜山区张集镇水口村党支部原书记、城管监察大队张集中队原队长郑帅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一审判决。铜山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郑帅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郑帅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编辑: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