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29.04.2016  11:14

  

  本报讯(记者翟 敏通讯员孙彩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推动构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全市社会管理法治化建设水平,4月27日,镇江市中级法院在扬中召开“全市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现场会”。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人民法庭、立案庭、民一庭、少年庭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镇江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员、代表委员等参加会议。

  近年来,镇江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切实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积极构建和充分运用诉调对接纠纷化解平台,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把部分民事、行政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扬中无讼社区创建”“丹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和诉讼中心”等品牌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镇江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茅仲华要求全市法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总要求,按照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引领、推动、保障”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好矛盾纠纷分流、诉前调解分类指导和推动大调解格局形成的功能作用,以务实有效的举措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拓展多元化解平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健全诉调对接工作制度,打造“看得见、拿得出、叫得响”的特色亮点工作。

编辑: 吴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