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院推进减刑假释阳光审判工程

14.02.2015  12:24

  11日,镇江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人员的减刑案件。随后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去年减刑假释审判工作情况。

  镇江市中院副院长吴猛介绍,镇江中院管辖镇江监狱、边城监狱、句容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等报请的减刑、假释案件,2014年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5077件,其中减刑4591件,占全部案件的90.43%;假释486件,占全部案件的9.57%;经过审理,裁定不予减刑14件,不予假释2件,变更减刑幅度72件。审理“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176件,占全部案件的3.5%,经过审理,裁定不予减刑4件。

  近年来,减刑假释工作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其结果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特别是法院审判工作的评价。市中院坚持“阳光司法”,严防暗箱操作,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后五日内一律依法将监狱报请的减刑、假释建议书等材料向社会公示。

编辑: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