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律援助办案数连续5年保持10%增长

07.03.2016  15:32

近年来,镇江市司法局始终坚持民生导向,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十二五”期间,在保持法律援助办理案件量年均增幅10%的同时,群众满意率始终在98%以上。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一是抓提量,推进“应援尽援”。 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建立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低保标准2倍执行。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关口前移。建立镇(街)和各级工、青、妇、残等法律援助工作站100余个,实现团以上部队军营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在此基础上,依托基层司法所和司法惠民服务站,在村(社区)一级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及时排查和收集辖区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推动法律援助“进村入户”、实现“家喻户晓”,

二是抓提质,推进“应援优援”。 律师选派实行专长指派与当事人点援相结合,并组建“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专业承办小组”,从源头上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每年组织案件质量交叉互查互评,召开案件质量评估分析会,对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并形成督查通报跟踪问效。对案件补贴实行质量化管理。通过旁听案件审理,加大电话、信函回访力度等举措,及时掌握办案情况、群众满意度,安排专人对反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针对问题通过集中培训等精准发力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