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扬中局推行种子留样备案机制加强农资监管

14.10.2016  20:14


  种子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农民当季收成,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镇江扬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推行种子留样备案制度,做到事前防范、关口前移,近年来因销售假劣种子引发的申投诉呈逐年下降趋势。
  一是核查资质。要求种子经营单位必须提供每批次种子生产单位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经销委托书等,并核查种子进货和库存数目是否相符。
  二是取样备案。工作人员现场抽取种子样本,认真做好抽样取证记录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提取。重点对辖区内主要种子供应商江苏丰源种业有限公司扬中分公司进行抽样,今年下半年,完成5130斤“沣油737”牌油菜种子、1785斤“德核杂油8号”牌油彩种子、67000斤“扬麦23”牌小麦种子取样备案。
  三是封存保管。封装好的样本经检查人员、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保存在种子公司内,种子公司对每批种子取样进行温室胚芽试验,监管人员现场检查并记录出芽率。种子取样保管时间为作物的一个周期,如出现质量纠纷,依据实物取样备案的情况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