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扬中奋力新作为推动人社事业迈上新台阶

25.03.2015  17:37

  去年以来,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以新作为、新气象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持续增进民生幸福,推动人社事业迈上了新台阶,荣获扬中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管理一等奖和“十佳单位”,连续五年被镇江人社局评为优胜单位,扬中市成功创建省创业型示范城市。

  “一村一园”创大业,帮扶就业增收多。向创业要就业,做实“一村一园”,建成农民创业园31个,扶持农民创业328人、带动就业4736人;对1650名创业者推荐一个创业项目、落实一处经营场地、办理一笔小额贷款;评选出10个优秀创业计划给予政策扶持;举办SYB培训班52期、IYB培训班1期,参培1500多人。向援助要岗位,开展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449个,零就业家庭连续12个月保持“动态清零”;对全市520名失业职工开展就业培训,重新上岗率达85%;开展困难职工技能培训,参培农民工760人、失地农民420人。向基地要人才,打造镇江市创业孵化基地2个、示范基地1个,孵化基地面积达9.8万平方米;举办招聘活动77场,挖掘岗位1.6万个,成功就业2152人。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建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创业苗圃的大学生享受免费办公场地、创业实训等扶持,人社局6个大学生创业项目被省人社厅评为优秀项目;举办毕业生专场招聘6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达96%。

  全民社保顺民心,社保惠民实惠多。清扫社保覆盖“盲区”,实施社保全民登记制度,26万人建立参保档案;推进社保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五险”覆盖率达98.9%以上。完善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定为2万元,居民医保补助提到人均330元/年,企退养老金月均增资208元,新农保养老金上调10%,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月增10元,发放征地保障金7300万元。打造社保优质服务,在镇江辖市区率先启动“金保工程”,发放社会保障卡2万张;推广完善退休人员网格化管理,创建3家江苏省退管服务示范点;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举办“社保情”退休人员象棋比赛;试点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人才集聚重服务,引智留才举措多。实施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组织“江洲博士百人工程”等品牌活动30余场,引进博士以上领军人才45人,本科以上毕业生1020名;引进国家“千人计划”9人、高层次人才(团队)91个,落实省“双创”项目 4个、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1个、镇江“331”项目27个;配合组织部门落实“江雁计划”资助政策调整,44个人才项目通过审查。完善技能人才培育模式,采用人才选拔、职称评审、以赛促训等多种方式培养人才,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达660名;组织开展第三届优秀高技能人才评审,举办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交流会,新增专业技术人员3000人,“知识更新工程”培训1.2万人次。加大引智工作力度,引进国外智力8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35名,1个项目入选国家高端外专项目资助;成功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镇江市突出贡献专家3人。

  科学执法“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多。创新企业欠薪联动处置机制,建立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信访、司法等部门查处欠薪案件105起,为2532名职工追讨拖欠工资1845万元。开展劳动用工综合指导服务,全面推行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加强“三色预警”监测,化解矛盾于基层,被扬中市政府评为12345公共热线先进单位;开展工资协商要约行动,最低工资提至一类地区1630元/月,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完善劳动争议调处网络,严格质效考核制度,结案率达98.3%,仲裁平均审结周期缩短16.7天,集体争议案件平均审结周期为6个工作日,司法部门对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人事争议第一时间给予法律援助;在所有镇(街、区)设立法援培训点,开班6期,参培企业453家,免费发放法律法规1100册。

  人事管理严规范,优化效能强底气。优化机关事业人事管理,完成表彰奖励创建达标活动、超职数配备和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公开招考公务员30人、事业人员117人,人事考试安全率100%。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与兴隆街道合署办公,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政府行政权力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三项清单”。

  沉下基层接地气,下移服务贴民心。下移人社服务,落实“二十项服务下移”专项行动,走访企业220多家、访问挂钩人员近400名;定期深入挂钩联系村开展“一联一”帮扶,开办培训班8期、参培530多人次。创新窗口管理,建立窗口大厅领导坐班制度,推进“延时办结制”和“一窗式”服务。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委班子作出集体承诺,落实即知即改事项146条,整治查摆出93条“四风”问题,举办人社业务知识大讲堂8期。

  













稿件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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