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金山地区检察院依法对谢红顺提起公诉

17.08.2015  12:26

  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丹徒分局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谢红顺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一案,8月13日,已由镇江市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红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谢红顺。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3年10月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谢红顺利用担任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丹徒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徇私舞弊,对已经涉嫌土地犯罪的人员降格处理,拒不移交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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