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建立两级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站

17.12.2015  17:26

目前,镇江市已建立市县两级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点)6个,覆盖率85%。1—11月份,各站(点)办案1100件,占全市劳动争议法援案件总数的43%。

一是配强力量实体运行。 镇江市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各工作站均实行实体化运作,服务窗口设在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大厅。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均选派专业扎实、责任心强的律师5×8小时轮流进驻值班,并明确总负责人,确保工作站运转顺畅。

二是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统一制作法律援助宣传挂牌、标识。今年已开展法律援助广场集中咨询宣传活动28场,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册 3万余份,法律援助联系卡4450张;在各级各类媒体刊登法律援助相关工作稿件30余篇。

三是落实责任联动协作。 工作站与人社部门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服务措施,同时共同分析、及时掌握劳动争议发生的新情况、新动态,并专设联络员,保持日常工作协调和反馈;建立疑难案件应急处置机制,对区域内发生的群体性、复杂性、突发性纠纷案件,双方及时沟通,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工作站第一时间介入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