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为中小学校保全“校方责任险”

17.02.2017  14:08

      近日,镇江市为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办理镇江市中小学伤害事故责任保险项目。镇江市教育局介绍:“作为省保险方案的补充,拓展了学校管理风险的受益面,为建设平安校园提供更为完善的保险服务。”
  据悉,江苏省全面启动实施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已进入第十年。镇江市启动中小学伤害事故责任保险项目,利用保险机制转移学校管理风险,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与全省保险方案互为补充,覆盖了全市460多所学校的34万多名学生和集中接送的随车照管人员,构建了更加全面、更高层次的安全保障。
  镇江市中小学伤害事故责任保险的投保费用由政府买单,每年购买一次。学校投保后,一旦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包括体育课、课外活动、春游、夏令营、校外实习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提供赔偿,保障学生权益,守护校园安全稳定。镇江市第四中学相关负责人说:“对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问题,学校有很多的保障措施,仍是防不胜防。有了中小学伤害事故责任保险,不仅帮助学校解决了学校需要承担的责任方面的问题,也同时为学生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