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局着力推动公益广告全覆盖

05.05.2017  11:52


  《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镇江市工商局根据办法规定,结合工商职能,加大公益广告指导和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创建工作先行引领的作用,推动公益广告全覆盖目标有效落实。
  一是聚焦正确导向促进发展。围绕法治精神、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等宣传主题,与市广告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镇江市优秀广告评选的通知》,主动与广告经营单位和媒体对接,组织参与全省紫金奖广告评选和展播,引导广告市场主体坚持正确导向发布公益广告,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刊播公益广告,坚持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工作常态化。在此基础上,注重加强诚信建设宣传,在文明城市创建整体构架下实现诚信宣传和公益广告的有机结合,融入到创建法治宣传体系中,使宣传范围更加广泛,深度更加彰显。
  二是聚力净化环境规范发展。针对主流媒体广告发布存在的问题,镇江局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并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媒体、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广告发布情况的实时监测,前移监测关口,创新监测手段,对广告监测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的广告违法问题,及时约谈指导主流媒体,必要时采取行政处罚。今年以来,镇江局对主流媒体发布广告存在的问题先后10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力争违法广告发布条次排名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三是聚合共治力量推动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立足合作共治,镇江局作为该市推动公益广告发展工作的主要职责部门,切实履行好广告监管和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责,形成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文广新局、食药局、公安局等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全方施压、立体监管格局,全力确保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此项工作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