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局正式上线运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

22.11.2017  03:57


  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3550”改革的重要环节,镇江市工商局于11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此,冠镇江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含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都可在镇江局网站上自主查询、申报名称。这标志着镇江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正式和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已提前完成“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中名称改革任务,再一次大幅提升市场主体审批效率。
  改革前,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程序为:申请人在镇江市工商局网站提交电子数据——区县登记部门受理——市工商局核准——注册窗口递交纸质材料四个环节,用时三个工作日左右;改革后,名称登记可直接在市工商局网站自主查询申报,五分钟就能完成原来三天的工作,减少申请人往返登记窗口至少一次,不仅提高了名称登记效率,也极大推动、确保该市“3550”改革目标的实现。
  为配套登记软件上线运行,镇江局早在上半年就积极推动政府发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实行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八项名称登记“新政”:一是放宽“国际”字样在名称中的使用;二是放宽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三是放宽使用他人姓名、商标作企业名称字号的限制;四是放宽名称中对新兴行业用语的限制;五是放宽企业名称中不使用行业用语的范围;六是放宽名称中使用“连锁”、“总部”字样的限制;七是放宽企业名称变更时限的限制;八是放宽集团公司名称变更限制。文件的出台,旨在提高名称登记效率的基础上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