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局推进合同帮农服务“双创”工作

24.09.2015  18:50


  今年以来,镇江市工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双创”工作的要求,积极发挥工商部门合同帮农职能,创新服务机制,从四个方面做好合同帮农服务“双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围绕“订单农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与市商务局共建农产品销售交易平台,做好“场地对接”。市商务局组织市区农副产品平价店、各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市工商局组织的蔬菜种植大户对接,建立农产品销售“直通车”,帮助解决农民“卖菜难”、市民“买菜贵”的问题。组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因势利导推进“农户+经纪人(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公司)”的“订单农业”,引导农民“按需生产”,主动调整产业结构,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二是注重宣传引导,协助农资企业申报“重守”企业。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途径,在社会上营造“知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同时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纳入“重守”企业的发展范围,指导和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信用水平,增强农村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农资行业已发展省、市级重守企业21家。
  三是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帮扶涉农企业融资。积极拓展农资经营者融资渠道,指导农民、农业生产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用动产、不动产、浮动产办理抵押融资,解决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困难。主动与市粮食部门联系,将种植大户即将收获的粮食或其它经营作物作为浮产进行抵押贷款。截至目前,共办理农业单位浮动产抵押登记35件,抵押融资8500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农业生产资金的燃眉之急。
  四是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农资市场监管。近年来该局加强对“食品购销合同”、“化肥、农药、种子购销合同”、“场场对接购销合同”等合同文本的规范,重点涉及各秧草种植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畜禽饲养专业合作社,共向农资经营户提供农资合同文本约5000余份,完成各类农产品对接项目15个,实现销售4000万元。指导农户及合作经济组织签订秧草、苦瓜、特种水产、马兰、花卉等订单、合同15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