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少数公务员参与非法民间借贷获利

28.04.2016  19:27

  扬子晚报网4月27日讯(通讯员 曹浏 卢爱国 记者 万凌云)4月27日,镇江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镇江京口区人民法院等多家单位,在镇江碧榆园举办《镇江市2016年金融生态区域治理创新论坛》。论坛上,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高建新称:“少数公务员不仅参与非法民间借贷,还直接参与介绍、担保获取利益”。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来说,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既是经济成长的主要动力,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而围绕金融引发的矛盾也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此次研讨会旨在分析镇江市金融生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银行借贷中不良资产的化解路径,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区域环境。会议特邀省内金融法律专家、镇江市委政法委和镇江市金融办领导、江苏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律师协会代表等近80余人参加。

  论坛上,镇江京口法院院长张子敏发布银行借贷案件审理执行情况。张子敏告诉记者,2013至2015年,镇江京口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纠纷案件695件,标的额12.87亿元,其中2013年受理 135件,标的额2.86亿元;2014 年受理 170件,标的额 2.41 亿元;2015年受理390件,标的额7.60亿元。2016年一季度受理 149件,标的额3.18亿元。

  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高建新,发布金融刑事案件办理情况。高建新告诉记者,从公安机关打击情况来看,镇江市非法集资案件多发,尤其是2014年、2015年呈暴发态势,今年以来,P2P、网络信贷等金融风险剧增。据统计,2008年至2013年,镇江全市累计侦办非法集资类案件9起、案值5.68亿元,查获犯罪嫌疑人10名,年均仅1.5起。而2014年,镇江全市侦办非法集资案件达29起,涉案金额77.97亿元,查获犯罪嫌疑人员20名;2015年以来,侦办12起,查获犯罪嫌疑人员27名,涉案金额8.3亿元。

  今年,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镇江警方对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组织专案侦办;对一些财富类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线索进行了初查。

  “从查获的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多为企业主、银行职员等,长期在一些地区开展资金方面的运作,积累了一定的人脉关系”,高建新说,一些受害人认为借钱的是企业主或者银行工作人员,就放松了警惕,认为就算他们不还钱,有企业和银行担保,自己肯定不会收不到钱。

  并且,集资行为比较隐蔽。犯罪嫌疑人考虑到其身份的特殊性,没有大张旗鼓的公开在社会上吸储,而是从发展其同学好友及以前在办理业务中认识的人开始,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逐步扩散集资范围。因此案发后会牵扯较多的亲朋好友。借款时,嫌疑人一般以其经营业务或场所的虚假繁荣,来掩盖其高息借款的真相,少数受害人虽然在开始曾一度持怀疑态度,但在嫌疑人的花言巧语哄骗下,仍上当受骗。

  高建新还表示,非法集资案件的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银行工作人员手中往往掌握大量的资金资源,一方面可以提供贷款,另一方面利用手中企业主的资源充当“掮客”互相介绍、借款、担保等,从中赚取一定利润,而对可能发生的问题不加考虑。

  “同时,少数公务员不仅参与非法民间借贷,而且利用所处政府部门的权威,胡乱出席一些宴请及会议,给群众造成非法集资人与政府官员关系密切、资金投入不会有风险的印象,更有少数公务员直接参与介绍、担保资金给非法集资人员,以此获取利益”,高建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