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32亿镇江外滩第一楼烂尾3年多 将于3月恢复施工

03.04.2019  15:14
价值32亿镇江外滩第一楼烂尾3年多 将于3月恢复施工 - 新浪江苏
“烂尾”的江河汇仍气势不凡。史洸周 万凌云 摄 - 新浪江苏
江河汇效果图 - 新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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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江河汇项目,在“停摆”3年多时间后,即将迎来“复活”!

  28日,镇江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江河汇项目破产重整”新闻发布会,镇江中院民二庭朱卫芳庭长告诉记者,这个建筑总面积高达47.5万平方米的“镇江外滩第一楼”,将在2019年3月续建恢复施工,仅建成后、列入破产的22.7万平方米共1027套住房,其市场价值就将高达32亿元!

烂尾”的江河汇仍气势不凡。史洸周 万凌云 摄

  从“镇江外滩第一楼”到巨大“疮疤

  江河汇项目位于有着镇江“珍珠项链”美誉的长江路上,毗邻著名景点西津渡风景区,屹立江边,气势雄伟。开工之初,就是镇江长江路上地标性建筑,素有“镇江外滩第一楼”的美誉。并且,主楼高58层,除镇江苏宁大厦外,是镇江的“第二高楼”。

  但是,朱卫芳告诉记者,由于项目一次性投资额度过大,拖欠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2015年7月该项目因资金困难而停工。主体完工后的江河汇陷入“烂尾”,其影响十分重大,已经成为镇江秀美长江路上的一处巨大“疮疤”。影响城市形象不谈,同时也成为众多购房者乃至镇江市民的心中之“”。

  为尽快清偿到期债务、改善城市形象、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镇江汇丰公司向镇江市中院申请破产重整。

  2017年8月8日,镇江市中院依法受理汇丰公司的申请,该项目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17年10月16日,镇江市中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定债权总额为24.8亿元。

江河汇效果图

  一波三折江河汇项目重整方案获批

  朱卫芳介绍,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重点开展了招募投资人的工作。因江河汇项目体量较大,投资人出于对或有风险的考虑导致股权转让模式受阻;因收购价格低于16亿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不足20%致收购资产模式功亏一篑。法院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通过引入融资方式实现续建重整。

  经初步测算,续建方案中,普通债权清偿率将达到70%以上,大大高于清算程序中20%左右的清偿率。续建模式也避免了资产转让发生的交易税款、降低出资人的投资风险,充分保障债权人、债务人、购房业主各方利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破产债权的清偿率,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2018年9月21日,发布江河汇项目招募公告,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聘重整方案的融资方、代建方和销售方。2018年10月7日,由镇江市政府、镇江市中院、债权人代表、外聘专家、管理人共同对九家投标人进行公开评议,确保重整计划执行方实力强、品牌优、成本低、风险小。

  经多轮蹉商与艰苦谈判,最终确定由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融资3亿元;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的续建和销售。

  2018年10月16日,镇江市中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讨论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为:税务债权、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均表决同意重整计划,只有担保债权人组(南京东方资产)认为重整计划没有体现优先受偿性、未获得必要补偿等而反对。

  之后,审判团队不断与担保债权人沟通协调,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12月19日最终就重整方案与担保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

  12月21日,镇江市中院裁定正式批准江河汇项目重整方案。

  2年完成续建详释债权清偿方案

  朱卫芳告诉记者,江河汇的总体量为47.5万平方米。此次列入破产的有22.7万平方米,为三栋楼共1027套住房(含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和住宅),预计续建2年时间完成。续建完成后,评估市值为32亿余元。按照相关方案,2019年3月份续建并恢复施工,“只要开工,就可以进行预销售”。

  就江河汇此次《重整计划》中各界高度关注的债权清偿方案,朱卫芳给出了详细的答案。

  首先,实物分配:普通债权人愿意以商业办公房进行抵债的,按评估价进行抵债;普通债权人愿意以住宅楼抵债的,债权金额按80%调整后,按评估价进行抵债。但抵债房屋,在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优先债权全部清偿完毕(预计24个月)后,才能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能交付抵债房屋和办理抵债房屋权属登记。

  其次,现金分配。除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外,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在实现销售资金到账后3-36个月期间,平均每季度支付一次;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按实现销售资金到账金额的45%,按季偿还,自2019年1月1日起按6.6%/年利率给予必要补偿;职工债权在实现销售资金到账后3个月内一次性清偿完毕;税款债权在实现融资资金到账后3个月内支付;对100万元以下普通债权,在实现销售资金到账后3个月内一次性清偿完毕;100万元以上的债权,债权金额调整为70%后,在实现销售资金到账后3-36个月期间,平均每季度支付一次。

  此外,如果项目资产实际销售总价扣除相关成本、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后仍有余额,对偿债计划中未实现全额受偿的普通债权人追加偿债,按可分配资金和未足额受偿普通债权金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以房抵债债权人除外)。通讯员 常文金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万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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