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句容市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

01.09.2016  00:32

  新学期,镇江句容市教育局局长与71所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2016-2017学年度学校安全(综治平安、法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责任状考核期为2016年8月20日至2017年8月20日。签状单位要认真完成责任状的各项管理目标。教育局对签状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凡发生食品中毒、意外重伤亡及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和1万元以上的设备被盗事故,以及因学生意外事故处理不力而导致越级上访等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格执行。
      各学校(单位)结合岗位实际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分解下达和责任制落实到班组、教职工,覆盖率达100%。从重点工作入手,做好秋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排除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饮用水管理,加强开学交通安全教育,加大“三防”建设力度,增强校园安保能力,加强校园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周边整治工作,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扎实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