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加速推进法律援助“五个全覆盖”

13.06.2016  19:17

日前,镇江市司法局出台实施意见,推动实现法律援助“五个全覆盖”。

一是组织机构全覆盖。 依托司法行政惠民服务站,在每个村(社区)达到“五个一”:即设立一个法律援助联络点、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一个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为每个困难家庭发放一本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一个法律援助绿卡;依托镇(街道)司法所,在每个镇(街道)达到“六个一”:建立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一个法律援助服务团、一个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点、一条法律援助宣传街、一个法律援助便民指示牌、一部法律援助便民公开电话;在市、区依托法律援助中心,达到“七个一”:即建立一个临街落地的法律援助服务示范窗口、一支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团队、一条法律援助咨询热线、一套规范化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标准、一个法律援助服务公开承诺制度、一个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构成完备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城区内选择3家以上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代理法律援助申请,城区按照平均每5万人或方圆2公里的标准设立一个申请受理点。

二是服务对象全覆盖。 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审查程序,缩短审查时限,减少审查环节。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等10种情况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对于偏远地区和困难群众集中的区域,设立流动法律援助工作站,巡回受理申请,变坐等群众为主动上门服务;建立涵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工商、银行等部门(单位)信息共享的法律援助对象动态数据库,提高审查效率。

三是咨询服务全覆盖。 12348”法律咨询热线电话,实行“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互联网门户,为群众提供网上法律咨询。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建立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咨询舆情分析制度,认真撰写每季度舆情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案件类型全覆盖。 按照《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取消法律援助范围的限制,只要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有理无钱”的民事、行政案件或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刑事案件都应予以受理,最大限度地保证经济困难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

五是知识宣传全覆盖。 将法律援助制度列入“七五”普法内容,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在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放置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坚持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进工厂、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进养老院等活动,每年至少两次。全面实施一镇一工作站、一村(社区)一联络员、一户一明白卡制度,对农村、社区实行地毯无缝式宣传覆盖。突出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平面、数字、网络媒体,坚持开展经常性宣传。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开设专栏,开展以案说法、以事论理等定向宣传,增强宣传效果。利用信息、简报,把法律援助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及时上报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