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养老保险新办法元旦施行

31.12.2015  11:44

  中国江苏网12月31日讯镇江市政府30日就《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6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9个档次。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其它缴费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 (艾培储倩)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