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三优化”推进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26.06.2016  21:16

镇江市司法局着力在人员选聘、教育培训、考核激励上下功夫,队伍调解能力、调处成效不断提升。1-5月份,全市共调解案件6799件,调解成功6735件,调解成功率99%。

一是优化调解队伍结构。 完善选用、淘汰机制,坚持高标准选配人民调解员。在继续吸收具备一定法律基础知识、在当地有较高威望人员基础上,积极引入热心调解的年轻大学生村官、基层两委干部等新鲜血液,并实行资深调解员结对帮带制。目前,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中,80后占到近50%,大专以上文化的占到80%。同时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团、业务专家库人员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根据矛盾纠纷动态充实人员。

二是优化培训交流平台。 实行调解员分级分批培训,规范调解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制度。组织人民调解员骨干专程赴绍兴,学习“枫桥经验”。各辖市区每年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为调解员不断“充电”。不定期组织各地人民调解员开展交叉学习、现场观摩纠纷调解过程,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升。连续5年将优秀调解案例汇编成册,下发到基层。积极培育新媒体调解工作平台,用电视、广播等现代化传媒手段广泛传播人民调解工作经验。

三是优化考核激励保障。 全面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将人民调解案件按照难易程度分为简易、一般、复杂和重大疑难4个等级,每成功调解一起,分别案件奖励。规范审查、评估、走访、落实等一系列程序,去年以来确保45万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有效调动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积极性。同时借助普法微公益创投项目,动员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调解工作,并对优秀项目给予3000至20000元的专项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