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陈家港镇推行“三项机制”强化矛盾纠纷调处

18.08.2016  22:33
      今年以来, 响水县陈家港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四项机制”,强化对矛盾纠纷调处长效管理,以确保全镇的社会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 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以村(居)为主”的管理机制,明确镇直机关干部和各村(居)、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调解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和局面,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是实行包案到人负责制。对普通的矛盾纠纷,由各调委会实行常态化管理调处,对重大的、短时间内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坚持分解落实到人头,由镇领导和分工村机关干部实行包案,跟踪做好化解处置工作,杜绝形成事态扩大和上访。今年以来,该镇矛调中心已对10多起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包案调处,化解率达100%,镇长亲自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就达4起以上;

  三是实行维稳一票否决制。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纳入镇三个文明考核内容,凡年终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各村(居)、各单位集体和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推行三项机制以来, 该镇1-7月份发生各类矛盾纠纷238起, 经全镇机关分工干部和村(居)、单位责任人及调解员的共同努力,成功调处235起,调处成功率达98.8%,有力维护了全镇的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