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7名被告人被江阴检方提起公诉

23.03.2016  14:06

  日前,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对明某、云某等7名被告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去年4月,江阴警方在泰州兴化查获制假原料供应商1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并在江阴市华士、新桥等镇捣毁了5个制售假液化石油气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彻底摧毁了这个以华士、新桥等镇为窝点,销售辐射周边乡镇的制假团伙,当场查获大量劣质液化气、钢瓶及制假原料。

  经审查,刘某等人在兴化某液化气站经营期间,向明某等人销售用于制造伪劣液化气的原料二甲醚60余吨,价值19万余元。随后,明某等人又向周某等制假个体户单纯出售二甲醚,或者向周边用气户出售二甲醚与丙烷混合气体的方式,分别售出气体价值90余万元和60余万元。明某不仅自己作为中间商采购制假原料,同时以现场演示的方式向周某等人教授以导气管、加压设备、混合二甲醚及丙烷制成伪劣液化气的方式。制假个体户周某等人在购得制假原料后,在自己的小作坊中自行配制劣质液化石油气,再销售给用气散户或饭店,销售气体价值近90万元。

  犯罪嫌疑人制售的劣质液化石油气,虽然价格便宜,但是一瓶液化气的使用时间明显缩短,燃烧时看似旺盛,但热效率比较低,加热同样的食品需要耗费比平常更多的时间。劣质液化石油气的配制中,二甲醚的占比往往达到整瓶液化气的30%-50%,而1吨二甲醚的价格比丙烷便宜了1000-2000元,犯罪嫌疑人从中赚取差价。明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丙烷中违规添加二甲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生产销售大量劣质液化石油气,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检察官提醒:国家明令禁止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将二甲醚充装到常规液化气瓶中不仅会使钢瓶处在超压状态,更会腐蚀钢瓶内的橡胶部件及燃气导管,易引发泄露和爆炸。人体过度吸入二甲醚易产生窒息感,对皮肤亦有一定的刺激作用,二甲醚不充分燃烧更会产生有毒气体一氧化碳。广大市民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火色偏红、偏黄,有刺激气味,使用时间短等异常现象时,要警惕是否购买到了劣质液化石油气。(肖遥 吴佳伟 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