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沭阳警方“链条式”监管为危化品筑起“防火墙”

26.11.2016  00:04

  今年以来,宿迁市沭阳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涉危岗位、涉危单位、物品流向、督促检查等关键环节,通过强化业务培训、推动责任落实、紧抓节点管理、落实动态查纠等“链条式”监管,实现了危化品从业主体素质提升、从业企业规范管理、监管节点严密控制、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目标。

   聚焦涉危岗位构建底数清晰、审查严格、素质过硬的“人防”链条

  该局按照《危险物品单位重点岗位(环节)人员资格审查表》,依托危险物品单位例行检查,及时采集补充单位涉危岗位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实现从业人员动态化、标准化掌控,确保采集率100%、信息准确率100%。今年以来,共组织涉危人员信息采集3次,采集涉危从业人员285人的信息。

  同时,他们将派出所采集的从业人员信息进行汇总收集,对不适合从事涉危岗位的人员,一律督促企业调整岗位或辞退。今年以来,共核查涉危从业人员350余人次,调整危化品岗位从业人员9人。

  此外,综合采取“网上”培训和“网下”培训模式,通过建立危险物品单位微信群,经常发布各类法律法规、事故警示材料、安全管理典型经验,实时开展安全教育。今年以来,共发布网上学习资料35次,组织全县涉危安全培训5次,培训从业人员320人,通过集中培训等实现单位安全员培训率100%。

   聚焦涉危企业构建户籍管理、责任明晰、等级评定的“规范”链条

  该局按照一家一档的基本要求,规范化采集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许可情况、危险物品品种及性能、应急救援预案、重点部位照片及平面图、隐患排查整改及处罚信息等情况,结合日常检查定期对资料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准确、鲜活。目前,共建立各类危险物品单位标准化档案43本。

  通过与危险物品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通过及时约谈重大问题整改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单位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目前,共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43份,约谈责任落实不规范单位主要负责人5次。

  此外,他们还印发了《沭阳县危险物品单位治安防范分级管理暂行规定》,将各类危险物品单位安防标准表格化,设置具体分值,将单位安全状况从高到低设定为3个等级,分别制订相应级别的监管措施,实行危险物品单位治安防范分级管理、安全级别动态升降、日常检查差别对待的监管模式。目前,全县列管的43家涉及危险物品单位中,已评定A级单位16家、B级单位21家、C级单位6家。

   聚焦物品流向构建使用及时报备、储存双岗互监、运输全程视频的“节点”链条

  该局依托各类信息平台,通过查询系统、检查台账、清点危险物品种类数量等,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管理漏洞,确保危化品流向清晰明确。并要求企业明确2名危险物品库管员和1名安全员。库管员负责危险物品日常存储、发放管理,负责将生产多余的危化品回收,处理废弃危化品;安全员在监督危险物品存储、领用、使用安全的同时,还要监督日常生产流程中的消耗情况,提升危化品流向管理规范化。目前,全县已物建危险物品专职库管员86名、专职安全员40名。

  此外,通过将危险物品存放、生产、使用场所及厂区主要通道监控全面与公安机关联网,对入库、存储、出库、投料、运输、归还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实现流向监控全程化和远程监管可视化。目前,已建成远程联网单位28家,实现远程调阅监控探头50个。

   聚焦综合治理构建常态考核、联动协作、动态检查的“查纠”链条

  该局制订了危险物品专项考核办法,将信息采集、日常检查、档案建立、安防达标、隐患整改等工作项目进行细化,设定具体分值,按照每周、每月、每季、每年的序时进度,对危管工作进行评估通报,纳入基层基础工作考核,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同时主动联合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成立危险物品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按照“每季一检查,半年一总结,重大隐患随时会办”的总体要求,对危险物品单位生产、使用、销售、运输、存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影响危险物品安全的各类隐患,落实各自监管职责,确保不发生危险物品丢失、爆炸、火灾、泄漏等各类安全事故。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检查3次,会办较大安全隐患1次,消除各类涉危隐患42处。

  此外,从掌握单位实际运行质态,寻找管理中薄弱短板出发,将一般的例行检查模式转变为常态化突击检查,采取不打招呼、直插现场、夜间检查、暗访检查等形式,直接发现单位在日常存储、领用、生产、运输环节中的漏洞,杜绝危化品管理中的作假现象,使各项涉危安全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共组织暗访检查5次、夜间检查15次,检查单位65家次,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5处,处罚单位3家。(宿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