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经理帮人“零首付”购房获刑

21.03.2016  13:34

  新华报业网讯 随着二手房市场的火爆,有部分银行客户经理违反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收取购房者好处费,帮助买房人士以“零首付”买房。昨天,苏州虎丘法院就向记者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件。

  李先生不久前准备购买第二套房产,但首付款有些吃紧,房产中介表示可以搞定,具体流程是,通过某银行周姓经理把实际价值为100万元的房子虚假评估为140万元,再以140万元的房价进行放贷,从而达到多放贷款、减少首付的目的。这名周经理还帮助客户伪造工资流水单与收入证明,以抬高客户的信用等级。在中介的“指引”下,李先生与卖家房东签署了“鸳鸯合同”,并向周经理支付了5万元好处费,一个月后银行贷款顺利批了下来。

  经法院审理查明,周某在9个月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及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经济报记者耿文博通讯员王敏)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