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区出台“乡风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8.04.2018  17:53

        4月27日,铜山区出台《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系统实施乡风文明建设工程,推动全区乡风文明建设。

        提高政治站位 打造铜山样板

        《计划》以“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为引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和供给,繁荣乡村文艺创作;以满足全区百姓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全区乡风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计划》的基本原则是“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方向;二是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目标;三是坚持文化发展方式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四是坚持彰显铜山地方优秀文化的品牌特色。

        《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努力构建乡村文明程度高、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覆盖、文化产品供给和文化服务丰富的铜山乡风文明建设新格局,构建地方特色鲜明、村村宜居宜业、文化环境美好、人人共建共享的幸福精神家园,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自豪感。打造成享誉全国的乡风文明建设样板区。

        既有软指标 又有硬任务

        《计划》明确了乡风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比如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既有“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好少年”“铜山模范”等系列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评选活动,又明确了文明单位创建有硬任务:2018年完成区级文明镇50%、文明村50%、文明单位(文明社区)30%、文明校园30%;力争到2020年区级文明镇达到80%、文明村80%、文明单位(文明社区)50%、文明校园80%,区级以上的文明村、文明镇达到60%、文明单位(文明社区)40%、文明校园50%。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也有明确建设目标:2020年之前,完成区文化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实现以区、镇(场、街道)、村(社区)三级文化服务体系全面覆盖。

        实施“精准文化惠民工程”,建立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政府采购和资助目录,建立文化辅导员进村和社区包片辅导制度,探索建立文化义工服务机制。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计划三年内培育农村文化人才1万人次以上。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有不少于1个政府购买的宣传文化公益岗位。

        持续深入开展“迎春纳福过大年”、广场舞大赛、百姓春晚、少儿春晚、“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群众性文化品牌活动。至2020年,确保全区所有镇(场、街道)每年完成“四个一”(一件戏曲或曲艺作品、一件音乐作品、一件舞蹈作品、一个特色文化活动);所有行政村做到乡村文化“三个一”(有一个文化带头人、有一个道德讲堂、有一支广场舞文化小分队)。鼓励各镇、村打造自身的文化名片。彰显地方文化特色,至2020年,各镇(场、街道)要初步形成自己的特色文化品牌。

        采取“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形成多元化投入格

        局。通过“以奖代补、以购代拨”等形式,扶持重点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实行重点文艺作品项目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反映铜山农村建设成果的文艺精品创作选题,邀请上级专家、艺术家予以指导,聘请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参与重点项目创作生产。出台奖励办法,对在国内外获得大奖的作者和作品进行重奖。鼓励设立文艺名家工作室,通过购买文化项目方式,引导文艺名家工作室开展本土乡村文艺人才培训、举办文化活动、群众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机制体制保障 政策资金扶持

        乡风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计划》规定,将把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作为衡量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保持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财政支出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区政府对文化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经费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区、镇财政要加大乡风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大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入力度,区财政用体彩公益金以奖代补形式,对新建、扩建的镇级文体站由原先每平方米补助400元,提高标准至每平方米补助600元,改建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提高标准至每平方米补助300元,对行政村(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补助标准参照镇级执行。

        制定优惠政策,文化体育建设优先立项、优先建设。制定鼓励非公资

        本投资乡风文明建设和文化事业的优惠政策,在土地使用、技术创新、财税政策等方面享有优惠待遇。引导农民、村集体和社会各方面资金共同投入乡风文明建设。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乡风文明建设。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乡风文明建设和乡村文化高质量建设。(尚庆迎、魏朝星)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