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擦亮胸前的检徽将公平正义阳光洒满大墙

30.12.2014  12:15

  南京市钟山地区检察院(以下简称“钟山院”)派驻监狱检察官,以对法律的信仰,擦亮胸前的检徽,将公平正义的阳光洒满大墙内外。

  眼里揉不得沙子的“包黑脸

  今年2月,钟山院某驻监狱检察室的检察官在找服刑人员李某谈话时,李随口说道“现在只要有关系,判了刑也能不坐牢,照样能在外当老板挣大钱”。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干警们没有简单地把它当作一句牢骚话,而是装作有意无意的与其聊起天来。经过半天的功夫,了解到其邻居胡某于200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但至今未到监狱服刑,且胡某对外宣称已经用40万元了结了案件。干警们迅速将这一情况反馈到院里,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及时予以调查核实。通过查询监狱管教信息系统和监所检察工作平台,派驻检察官发现胡既无入监记录,也无保外就医记录,说明该服刑人员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后确实未实际执行。经过坚持不懈地协调当地检察机关调查,最终查明:胡某判决生效时,因脑溢血手术后遗症卧床,口齿不清,生活不能自理,当地法院以“罪犯胡某亲属不配合司法鉴定”为由长期未将该犯投送执行。但时间过去了5年,胡某现在的情况如何呢?在驻监检察官的努力下,当地法院及时启动调查和司法鉴定程序,发现服刑人员胡某早已康复,目前,该服刑人员已经被收押,严肃的司法判决得到了执行。

  服刑罪犯眼中的“贴心人

  今年3月,钟山院某驻监检察室收到服刑人员孙某的书面反映材料,反映办案单位扣押其个人物品而未开具扣押物品清单,关键是其中一件系祖传翡翠挂坠,价值约15万余元,因为是其已去世的母亲生前所留,对其意义特殊。

  虽经家人多次讨要,但办案单位一直未予返还,急切盼望驻监检察官能够帮助其追回被扣押的财物。

  根据孙某反映的情况,检察室在第一时间与办案单位取得了联系。经了解,孙某反映的情况属实,办案单位所扣押的物品确系个人合法财产。后检察室又多次与办案单位联系,沟通协调解决此事。今年的4月4日,办案单位将先前违法扣押的物品如数返还给孙某家人。孙某在得知翡翠挂坠已完好无损归还的消息后,表示一定好好改造,以回报检察官的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