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司法鉴定所等三家司法鉴定所被授予“优秀司法鉴定机构”称号

22.02.2017  18:06
 

      2月17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会上通报表彰了金陵司法鉴定所等三家优秀司法鉴定机构。

      近年来,市司法行政机关与鉴定协会齐抓共管,通过抓“司法鉴定机构诚信建设”、“百分制考核”等措施,夯实机构基础性工作,加强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可持续发展,着力提高行业整体水平,提高鉴定质量,提高为诉讼服务能力。这3家机构政治学习经常、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化建设质量高,并能热心协会工作和公益活动,在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有着鲜明的代表性。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全省首批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执业;该机构内部团结,对外尊重同行,机构仪器设备先进,管理制度健全,鉴定质量控制有效,结合机构实际完善廉洁执业规范,效果良好,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所属鉴定人整体综合素质高、人员结构合理,老中青梯队建设完整齐备;多年来,始终坚持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出意见书“三优”服务。积极实施法律援助,近年来无偿法律援助鉴定案件64件,包括市政府法制办协调的一例遗产笔迹鉴定案件,中车集团退养职工工伤一批63人法医鉴定案件等。全年无有效投诉,年度考核总成绩名列第一。2016年参加司法部组织的第二届“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中,荣获全省最高也是唯一一个三等奖,他们还先后获得2008年首届“鼎永杯”三等奖、2011年第二届“鼎永杯”二等奖、2014年第一届“宋慈杯”二等奖;2016年该所鉴定人王艳荣获省厅“司法鉴定人模拟出庭质证竞赛”文检类司法鉴定人奖;2013、2014年先后被省厅评为司法鉴定先进集体;2016年被南京市法制教育宣传领导小组评为2011-2015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江苏科永和工程建设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机构仪器设备先进,规范化管理严格,执业人员专业素质好,鉴定质量高,从未发生投诉案件;作为我市工程类司法鉴定龙头机构,社会公信力高,热心协会工作,多年来积极带头参加各级行政部门和协会组织的各项专业活动,学术研究成果显著,今年先后在国家和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关于司法鉴定类论文10余篇,年度考核总成绩列第二名。2012年获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三争一创”实践活动先进集体;2013年被省厅评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15年被省厅评为司法鉴定先进集体。

      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在鉴定过程中严格遵守人大《决定》和司法部第95、96号令,认真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严格按照“百分制考核”要求,组织日常管理和鉴定工作,从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况,协助司法部门解决了很多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得到了公、检、法机关的一致好评,近年来办理多起省内外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如“宝马案”、“女护士遭劫持案”、“浙江绍兴重大杀人案”,受到司法部门的高度评价,年度考核总成绩列第三名。该所司法鉴定人韩臣柏曾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司法鉴定先进个人”称号、司法部 “首届鼎永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优秀奖”;司法鉴定人王健曾获省厅颁发的“江苏省优秀司法鉴定文书一等奖”、获省厅授予的“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