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

21.03.2016  13:25

  2016年2月29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文件发布,金湖县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全国绿化模范县”评选活动是由全国绿化委员会组织的高规格绿化评比表彰活动,每三年评选一次,评审要求十分严格,涉及9大项42小项考核指标,是我国评价一个地区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
  多年来,金湖县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决定》,坚持把国土绿化与全面小康社会、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城市、生态县、绿化模范县创建相结合,突出以增加绿化总量、保护森林资源、优化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推进绿色金湖建设,全县基本形成点、线、面、网相衔接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和初步完备的林业产业体系,创模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全国绿化模范县”创建标准。先后被评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生态县、中国气候宜人之乡、江苏省森林资源管理先进县、江苏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