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四举措”改进执行工作作风

30.04.2015  11:59
       

  近年来,金湖县法院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缓解执行难,不断完善利民的执行工作举措,不断改进亲民的执行工作作风,积极开拓执行工作思路,取得了一定成效。

  深化公开执行。深入推进执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司法”,做到“透明执行”。完善执行案件查询系统,及时将执行案件的信息录入系统,供当事人上网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启用司法协助网络工作平台,努力实现执行工作集约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执行质效。对重大疑难、影响较大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或人民调解员参与执行,不断增强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加强联动执行。该院建立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机制,实现法院内外部联动的有效结合。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健全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与公安、金融、房产、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强化协调配合,畅通执行信息渠道,增强执行合力。

  强化文明执行。牢固树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在执行工作中坚决克服冷横硬烦、简单粗暴等工作作风,慎重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充分尊重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同时尽量避开农忙时节、婚丧嫁娶等特殊日期实施执行,尽可能不在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在场的情形下采取强制措施,切实降低强制执行产生的负面影响。

  坚持和谐执行。该院将人文关怀和司法理性相结合,妥善化解涉及民生案件及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执行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救助力度,推进执行和解,在兑现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兼顾保障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

     

      作者单位: 金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