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

23.12.2014  14:50

  今年以来,金湖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大政府采购管理,着力实现“阳光采购”政府采购规范度逐步提高。截止目前,全县政府采购9.5亿元,节约资金0.92亿元,平均资金节约率9.7%。 

   一是强化制度执行。 从解决突出问题和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两个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不断优化政府采购方式。出台了《金湖县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办法》,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 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和监管方式,加强排查采购风险点监管,不断细化控制措施,逐步形成政府采购多环节、多部门的监督模式,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全年对15个单位进行了采购情况的检查,要求年度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必须按照要求、用途规范执行到位。 

   三是严控“三公经费”。 对三公消费实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对公务用车按季度集中实行定点采购;进一步规范公车保险管理,对全县公车实行定点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