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金湖吕良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

09.04.2015  12:25
        为深化“四风”整治,强化农村“三资”管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金湖县吕良镇精心组织,标本兼治,全面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活动。
        规范工作运转
        该镇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对本级本部门涉农政策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摸清了项目资金类别、项目支出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计划生育扶养费征收明细到孩次、到户头,为开展自查自纠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广播、明白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进行了宣传发动,为让广大群众了解涉农资金分配发放具体内容,镇纪委(监察室)开通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进行举报,强化了舆论监督。指导协调先行。注重健全规范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制定工作预案,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
        务求工作实效
        在自查自纠阶段,按照“张榜公布、整改到位、群众满意、档案规范”的要求,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对2014年以来所有项目资金、计划生育抚养费、各项收入等征管情况开展自查,做好自查记录,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有关政策自我纠正,对自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资金一律缴入镇指定的专项账户。对自查自纠阶段主动清理上交资金的村、单位,不予追究责任,上交的资金留做村用,对检查处理阶段清理出来的项目资金上交镇财政,实行统管统用,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将涉农政策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建立了责任追究考核机制。在自查自纠后,重点检查中仍发现有问题的,按照“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的要求从严从重处理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
        该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逐级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位。明确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目的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组织、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和谁征收、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自查自纠工作承诺书,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到位。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作者:曹俊仁 姚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