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积极开展城区“禁粘”创建工作

07.11.2014  15:11
 

最近,江苏省“禁粘”验收组对淮安市金湖县城区“禁粘”工作进行考核,金湖县以高分通过考核验收。

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发展与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是贯彻节能减排国策、落实环境立县的重要战略。近年来,金湖县把城区“禁粘”与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管理,扎实推进城区“禁粘”工作。早在2011年,金湖县就组织相关镇和部门,按照省墙改文件要求,部署落实城区“禁粘”工作,每年都召开创建工作部署会,出台了《金湖县禁粘城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金湖县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规定》,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和城关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禁粘”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墙改工作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考评体系。住建局质监站设立为日常事务处理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创建工作。

  墙改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保护环境的长期工作。为此,金湖县墙改办坚持“禁粘”宣传工作常态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杂志等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街上有标语、网上可查询,使“禁粘”工作广泛深入民心,年度宣传稿件数量全部达到省量化指标。同时,将“禁粘”宣传工作纳入国家生态县创建、科普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重大主题活动宣传范围;用科学的数据、生动的事例,介绍墙改工作在改善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使新墙材推广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广泛了解和支持。

  为了把墙改工作落实到工程建设之中,县墙改办、质监站建立了规划立项、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验收、备案、基金返退等全过程各个环节闭合的监管体系;从2012年2月份起,全县所有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墙体材料,必须在使用前到墙改办进行登记,凡未经登记的墙材,一律不得进入工程现场,不得使用,并将墙体材料登记表作为工程项目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重要依据之一;所有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将所用墙体材料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业主和墙改办的监督;在施工时,加强墙材进场检查和验收,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从2013年3月份起,在城区建筑工程中,全面推广应用施工现场视频,施工现场360度空间全覆盖、24小时全天候处于监控之下;同时,经常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今年,先后组织综合检查1次、专项督查3次,通过专项巡查、墙材抽检、墙材见证取样及检测工作,及时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查处和纠正城区“禁粘”创建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金湖河湖众多,淤泥资源丰富,是淮安市确定的淤泥烧结节能砖生产基地。县墙改办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砖瓦窑厂转型生产淤泥烧结节能砖,一家砖瓦厂已率先转型成功,开始规模生产淤泥烧结砖、砌块和自保温砖系列产品;旋转窑淤泥砖生产线和窑道窑淤泥砖生产线正在建设之中。同时,全面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砖瓦窑厂,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砖瓦窑厂按规定进行关闭;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专项整治,2005~2010年开展了砖瓦窑业用地治理整顿工作,2010~2015年开展了深化全县砖瓦窑业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全县共关停砖瓦窑厂18家,在“禁粘”区域范围内的粘土砖瓦窑已全部关闭。目前,金湖县正在发展规模生产石膏砌块、新型墙板,供应南京、淮安及周边市场,具有淤泥烧结砖、墙板、石膏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承重混凝土多孔砖等节能产品,形成了门类基本齐全的节能产品体系,新墙材布局合理,发展有序,实现了快速稳步发展。全县工程中应用的新型墙材,有90%以上来自市内墙材生产企业,其中县内占60%以上;墙板、石膏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承重混凝土多孔砖同批产品标识达30%以上,淤泥烧结砖产品标识达100%。(金湖县住建局 韦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