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政府加强合同档案管理

10.10.2017  11:27

  2017年9月30日,金湖县政府印发了《金湖县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首次就合同档案管理提出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档案工作在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
  办法提出,“重大合同应当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并形成档案材料”,要求“订立合同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及时立卷归档”。办法还明确了合同档案的归档范围,将合同归档情况纳入县政府对各地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金湖县档案局  蔡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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