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民工】金湖县司法局关爱农民工突出“三微”

09.12.2016  08:12

金湖县司法局发充分立足自身职能,坚持“预防在先”“化解在早”“援助及时”,关注“微动态”、突出“微公益”、保护“微心愿”,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预防在先”,关注“微动态”。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访顾问单位,对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体检”。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建筑工地宣传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组织纠纷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深入排查未签劳动合同、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办理社会保险、未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关注“微动态”,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

二是坚持“化解在早”,突出“微公益”。成立由司法、公安、信访、人社、法院、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农民工权益纠纷公益调解联盟,建立健全组织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高效快捷的“五位一体”调解工作机制,协同处置、多元化解、增强合力。

三是坚持“援助及时”,实现“微心愿”。在行政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快援、应援优援”,确保农民工维权“微心愿”无贻误,及时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