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确保农民权益不受损

29.04.2016  09:02

      出台《金湖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办法》,坚持统筹规划、依法自愿、合理补偿的退出原则,稳妥有序地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工作。从农民享有的权利、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区服务、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等方面进行全面保障;实际工作中实行全程监督,公开透明,在入户调查、测量过程中,聘请县、镇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各户房屋的面积、价格全部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退出的775户中,没有出现一起因宅基地退出而引发的信访或投诉事件。(陈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