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审计局落实四道程序健全质量控制体系

29.01.2015  14:12

  金坛市审计局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完整的控制体系确保审计依法、合规、合理,严把审计质量。
      一是加强现场进度管理。采取“倒逼机制”,严格控制方案执行、证据收集、问询调查、现场勘查、底稿编制等重要环节,加强对审计项目进度控制。同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现场,要求审计组内部坚持定期碰头制度,做好会议记录。
      二是落实两次会议制度。在审计组完成审计程序,代拟审计报告等审计结果类文书前,召开审计科室会议、审计小组会议,讨论审计的方案执行、审计程序、证据收集、审计结果等是否合法合理,协商提交初步审计报告。
      三是强化质量监督评审。该局成立了由四位副主任科员组成的质量监督小组,对经过两项会议后形成的审计底稿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把关。经评审提出的意见反馈给审计小组,由审计小组更正后重新提交审核。
      四是建立完善审理制度。该局出台了《金坛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规定法制综合科承担具体审理事务,并在每个科室确定一名兼职审理员,负责处理本科室或者审计小组项目的审理工作。审理中如遇有争议或者涉及重大事项的,则提请审计机关召开审计业务审理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审理中发现的审计质量问题,记入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记录中,并记入年终质量考核。2014年共审理项目15个(计划外未算),审理率100%。其中发现问题审计程序方面5个,审计证据方面4个,审计评价方面1个,提交15份审理意见书,有效提高了审计水平。(孙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