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三项制度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实现新常态

11.02.2015  17:19

2015年,作为金坛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各部门在依法行政、严格履职、创新工作等方面继续扎实基础,寻求突破。近日,该市社区矫正工作科出台三项制度,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实现新常态。

一是实行司法所综合工作情况日报制。 各镇(区)司法所选定一名工作人员,每日下午5时前上报全天镇区司法所工作情况,其中,重点汇报专职社工每日走访人员名单、新入矫报到人员名单和严管对象的社区表现情况,旨在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在市转镇区过程中的及时衔接、加强严管对象的隐患排查和在犯罪研判以及督促专职社工“定期、定人、定点”开展走访工作,市、镇两级实现人员信息、辖区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数据的实时共享。

二是实行社区服刑人员责任主体月报制。 制作《金坛市社区服刑人员一览表》,由全体专职社工按月填报,填报内容根据辖区划分,包含责任主体、分管人员、重点人员、女性人员、定位人员6类名单,由局社区矫正工作科进行汇总,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辖区人员监管的“专人专管、定人定责”,仅通过一张A4纸实现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数据信息的一目了然。同时,该表汇同社区矫正内网平台月报表,每月底向该市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主管领导进行通报,初步搭建市级社区矫正监管人员信息平台。

三是实行人员信息掌控情况考评制。 对全体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提出“人员信息一口清”要求,“一口清”即要求每位专职社工对自己分管社区服刑人员的涉及罪行、刑事判决书基本信息、服刑表现、近期动向、家庭成员及环境、工作居所等情况要脱口而出。不定期选择例会期间,由分管局领导现场进行人员信息掌控情况的抽查考评,由主管局领导对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工作人员组织抽查考评,旨在通过此举督促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和数据做到“反复摸排、脑中常记、心中有数”。

 

来源:金坛市司法局

编校: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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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厅离退休干部处